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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深化

 
来源:陕西水利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4-01
 
一、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夯实“两个责任”。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,全面部署年度工作任务,印发了责任分工一览表、厅领导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等文件,分解目标任务。厅领导与厅直单位、机关处室,厅直单位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贯彻落实省委、水利部党组关于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的意见及水利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,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的意见,召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,对强化“两个责任”落实、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,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督促,逐级夯实责任,传导压力。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,对“两个责任”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。 二是强化作风建设。在厅直系统扎实开展“抓整改、建机制、促工作”活动,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。以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为抓手,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,组织开展“五个一批”廉洁过节专项行动,对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等工作,提前安排部署,组织明查暗访,抓好监督检查。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对9个厅直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不打招呼随机检查,厅系统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60多次,完善了一批节日廉政制度,有效防范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。 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防范。在厅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;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、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重要内容,集中轮训厅系统处级干部388人;结合综合业务培训,对138名市县水利局长、基层水利站长进行了廉政专题教育辅导。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,在厅直系统播放《小官大贪》等警示教育片,增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针对性、有效性。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《指导意见》、《廉政风险防控手册》,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法规制度,对厅系统提拔的处级干部组织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。 四是做好信访办案工作。按照突出执纪监督问责、强化查办违纪案件主业要求,落实案件线索规范管理规定,加强和规范信访办案工作,对案件线索集体研究讨论,对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报告,切实做好核查工作。2014年收办信访件38件,初核28件,向省纪委报结果3件。对中央巡视组批转信访举报件,逐一排查核实,及时分类处置。对省纪委交办的2013年度“三公”经费和会议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核查,研究提出处理意见。 近年来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认识体会:一是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“牛鼻子”,全面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、实行签字背书,明确任务分工,层层传导压力,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同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,服务保障水利和谐健康发展。二是始终坚持“重锤敲响鼓”,不断强化教育提醒。立足干净干事、有为担当、加强教育、常敲警钟,时刻绷紧反腐倡廉、拒腐防变这根弦,三令五申、逢会必讲,完善制度,强化教育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提高教育监督实效。三是始终坚持未雨绸缪、超前防范,健全监督机制。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,以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、工程建设、民生水利为重点,建立完善项目稽察监督制度,统筹协调纪检监察、建设管理、项目稽察、财务审计等力量,形成监督合力,促进资金、项目、干部、生产“四个安全”。四是始终坚持惩防并重、纠建并举,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手软。对稽察审计发现、群众举报和巡视指出的问题,及时核查处理。落实八项规定,树立新风正气,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,完善监督防范机制,维护了水利系统风清气正、和谐发展。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:一是个别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得不实,没有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、工作推进、检查考核等责任。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,纪委书记仍然分管其它业务,没有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。二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变化,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够严格、管理不够规范,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。三是水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,有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,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。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,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。 二、凝心聚力抓好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2015年是水利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一年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分重要。这里着重强调以下几点。 (一)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各级党组织要真正尽到责任、担起担子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一是要夯实主体责任。认真落实水利厅党组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》。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构,承担起工作部署、组织推动、教育监督、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,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。二是要加强检查考核。落实省委、省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实施方案,将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作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,加大改进作风、惩治腐败等分值权重。三是加大问责力度。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;“四风”问题突出,发生顶风违纪问题;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,既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 (二)坚持从严治党,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,把守纪律、讲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出表率,始终坚持“五个必须”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不动摇。二是坚持依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管党,依法行政。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,扎紧制度篱笆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。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,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。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,形成集体研究决定、科学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。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,做到对党忠诚,相信组织,对不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的,一经发现要依纪依规调查处理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问题,坚决纠正无组织、无纪律倾向,严肃查处欺骗组织、对抗组织行为。 (三)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发力纠正“四风”。一是按照省纪委和水利厅党组部署要求,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继续加强对厉行节约、公务接待、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查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送礼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、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。二是严格执纪,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党委、纪委进行问责。加大执纪监督、问题查处力度,从严从快查办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,继续保持强大震慑。全省水利系统必须坚持把八项规定作为高压线和底线,绝不能逾越和违规。三是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、改进作风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崇德重礼、遵纪守法,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,促进政风行风建设。 (四)保持高压态势,强化自办案件,坚决惩治腐败。一是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。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考评考核规定,督促各级纪检组织做好案件查办工作。厅直单位纪委年度无自办案件的,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,连续2年无自办案件的,要对纪委书记约谈诫勉。对有案不查的要进行问责追究。二是突出重点,严惩腐败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,以权谋私、腐化堕落、失职渎职案件。对项目审批、资金拨付、项目调概“上下挂钩”,搞“利益回馈”的;对领导干部不落实回避规定,甚至利用利益相关企业串标、围标的;对机关干部插手水利工程建设,在基层单位工程项目立项、资金下达等环节搞“人情疏通”的,一经核实,从严处理,决不姑息。三是全面落实省纪委办案工作要求。贯彻落实省纪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意见》等4个文件精神,完善细化推进水利系统案件查办工作的办法措施。坚持“一案双报告”制度,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,在向本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;坚持案件线索规范化管理,按照拟立案、初核、谈话函询、暂存、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;坚持立案、初核报批制度,依规依纪进行审查;坚持安全文明办案,把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。陕西水利 一、2014年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一是夯实“两个责任”。召开全省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,全面部署年度工作任务,印发了责任分工一览表、厅领导反腐倡廉责任分工等文件,分解目标任务。厅领导与厅直单位、机关处室,厅直单位与下属单位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,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贯彻落实省委、水利部党组关于落实“两个责任”的意见及水利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座谈会精神,厅党组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的意见,召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,对强化“两个责任”落实、抓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,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督促,逐级夯实责任,传导压力。结合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,对“两个责任”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。二是强化作风建设。在厅直系统扎实开展“抓整改、建机制、促工作”活动,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。以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为抓手,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,组织开展“五个一批”廉洁过节专项行动,对节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坚决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等工作,提前安排部署,组织明查暗访,抓好监督检查。中秋和国庆节日期间对9个厅直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不打招呼随机检查,厅系统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60多次,完善了一批节日廉政制度,有效防范了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。三是加强教育监督防范。在厅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学习教育月活动;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、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为重要内容,集中轮训厅系统处级干部388人;结合综合业务培训,对138名市县水利局长、基层水利站长进行了廉政专题教育辅导。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干部违纪典型案例通报,在厅直系统播放《小官大贪》等警示教育片,增强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针对性、有效性。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《指导意见》、《廉政风险防控手册》,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运行机制。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法规制度,对厅系统提拔的处级干部组织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和廉政谈话。四是做好信访办案工作。按照突出执纪监督问责、强化查办违纪案件主业要求,落实案件线索规范管理规定,加强和规范信访办案工作,对案件线索集体研究讨论,对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报告,切实做好核查工作。2014年收办信访件38件,初核28件,向省纪委报结果3件。对中央巡视组批转信访举报件,逐一排查核实,及时分类处置。对省纪委交办的2013年度“三公”经费和会议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核查,研究提出处理意见。近年来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有以下认识体会:一是始终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“牛鼻子”,全面落实“一岗双责”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解、实行签字背书,明确任务分工,层层传导压力,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同水利业务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考核,服务保障水利和谐健康发展。二是始终坚持“重锤敲响鼓”,不断强化教育提醒。立足干净干事、有为担当、加强教育、常敲警钟,时刻绷紧反腐倡廉、拒腐防变这根弦,三令五申、逢会必讲,完善制度,强化教育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,提高教育监督实效。三是始终坚持未雨绸缪、超前防范,健全监督机制。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,以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、工程建设、民生水利为重点,建立完善项目稽察监督制度,统筹协调纪检监察、建设管理、项目稽察、财务审计等力量,形成监督合力,促进资金、项目、干部、生产“四个安全”。四是始终坚持惩防并重、纠建并举,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不手软。对稽察审计发现、群众举报和巡视指出的问题,及时核查处理。落实八项规定,树立新风正气,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,完善监督防范机制,维护了水利系统风清气正、和谐发展。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:一是个别单位党委主体责任落得不实,没有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、工作推进、检查考核等责任。个别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,纪委书记仍然分管其它业务,没有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。二是个别领导干部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变化,个别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够严格、管理不够规范,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。三是水利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,有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,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。这些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,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。二、凝心聚力抓好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落实2015年是水利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收官之年,也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一年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十分重要。这里着重强调以下几点。(一)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。各级党组织要真正尽到责任、担起担子,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一是要夯实主体责任。认真落实水利厅党组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》。明确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机构,承担起工作部署、组织推动、教育监督、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,支持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。二是要加强检查考核。落实省委、省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单独考核实施方案,将落实“两个责任”作为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,加大改进作风、惩治腐败等分值权重。三是加大问责力度。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、组织纪律;“四风”问题突出,发生顶风违纪问题;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,既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,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。(二)坚持从严治党,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。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,把守纪律、讲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出表率,始终坚持“五个必须”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不动摇。二是坚持依靠制度全面从严治党管党,依法行政。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,扎紧制度篱笆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,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。三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,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人和事。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,形成集体研究决定、科学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。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,做到对党忠诚,相信组织,对不如实填报个人重大事项的,一经发现要依纪依规调查处理。纪检监察部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严肃查纠违反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问题,坚决纠正无组织、无纪律倾向,严肃查处欺骗组织、对抗组织行为。(三)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发力纠正“四风”。一是按照省纪委和水利厅党组部署要求,锲而不舍抓节点抓重点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、长效化。继续加强对厉行节约、公务接待、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查处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、公款送礼、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、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。二是严格执纪,对顶风违纪者所在部门和党委、纪委进行问责。加大执纪监督、问题查处力度,从严从快查办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,继续保持强大震慑。全省水利系统必须坚持把八项规定作为高压线和底线,绝不能逾越和违规。三是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行风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、改进作风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崇德重礼、遵纪守法,以优良的党风凝聚党心民心,促进政风行风建设。(四)保持高压态势,强化自办案件,坚决惩治腐败。一是坚持有案必查、有腐必惩。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查办案件工作考评考核规定,督促各级纪检组织做好案件查办工作。厅直单位纪委年度无自办案件的,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,连续2年无自办案件的,要对纪委书记约谈诫勉。对有案不查的要进行问责追究。二是突出重点,严惩腐败。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,以权谋私、腐化堕落、失职渎职案件。对项目审批、资金拨付、项目调概“上下挂钩”,搞“利益回馈”的;对领导干部不落实回避规定,甚至利用利益相关企业串标、围标的;对机关干部插手水利工程建设,在基层单位工程项目立项、资金下达等环节搞“人情疏通”的,一经核实,从严处理,决不姑息。三是全面落实省纪委办案工作要求。贯彻落实省纪委《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意见》等4个文件精神,完善细化推进水利系统案件查办工作的办法措施。坚持“一案双报告”制度,发现违纪违法案件线索,在向本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;坚持案件线索规范化管理,按照拟立案、初核、谈话函询、暂存、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;坚持立案、初核报批制度,依规依纪进行审查;坚持安全文明办案,把办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。陕西水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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